如何解决中学生的厌学问题?
一、基本原则:
对“厌学”和“逃课”进行教育,其基本目标在于使中学生产生对“学”的内部需要,从而使中学生产生“厌学”和“逃课”。
二、解决方法:
1、从主体性和自主性的角度出发,强化对中学生的引导。
中学生处在心理发育的阶段,生理、心理都处在快速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道德、知觉、情感、兴趣、自我和性的转变是同步进行的,而每一个学生都具有自身的发展潜力,因此,教育工作者应协助中学生改变个人的主观认识,在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形成自主、主体性的思想。
2、通过适当的团体活动,促进中学生同学之间的交往。
要让每位厌学同学都有一个快乐的校园时光,就必须要有一个优秀的团体。
因此,加强对厌学同学们在校内和班里的日常交往,要充分运用各类课外体育、体育运动会、文化节、劳动实践等多种形式来促进同学间的交往。
3、改变学习方式和教学体系。
对中学生的厌学行为,应从培养其良好的学习习惯入手,逐渐地提升其学习的积极性和成就。
4、培养中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要针对厌学中学生好胜心强和意志力弱的特点,要特别注意启发他们的自觉、自制,培养其自立、自律、自强的能力,指导他们制订计划,引导他们为实现目标而脚踏实地地行动并形成习惯,及时反馈,赋予责任,强化动机,是培养良好习惯,提高厌学中学生自信心的方法。
5、注意早期发现,及早矫治。
6、采用契约法进行厌学心理矫治。
契约法是指教育者与厌学中学生及家长共同协商后签订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契约(如家长不得随意违反有关规定,随意职责、打骂、惩罚孩子,必须做到。
中学生不得随意违反有关规定,必须做到不逃学,契约要明文规定对双方的奖惩方法,对违反契约和符合契约的行为分别给予奖惩。
7、积极地肯定厌学学生的进步。
激发中学生学习动机,激发中学生生外在动机的方法达到激发学生内在动机,除对成绩优秀学生表彰外,对这些厌学中学生的成绩无论起点如何,名次是否靠后,只要他获得较大的进步,就对他们取得的进步给予认同、肯定和表彰。这样,他们体验到了成功的喜悦,更大地激发了学习兴趣。
8、减轻学习和精神上的压力。
教师和父母常常一意孤行地施加压力,在中学生的精神和力量无法达到或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产生厌学现象。
为此,教师、父母应尽可能地减少中学生的学习压力,并根据不同的学习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教学,使之达到教学的目的。
9、让厌学中学生对自身的价值进行再认知,使其成为兴趣教育的一个关键环节。
对厌学中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积极、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行为进行积极的评价,并加以加强。
家长与老师、中学生可以通过联合磋商、订立合同等方式进行矫正。
因为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双方平等民主协商后才能确定,因此相对来说更易于化解对教师的反感,更易于让他们接受接受教育的人的请求,并且让他们懂得"说话算数"。
通过这种方式,中学生的行动既要服从老师,又要学会自律,才能提高他们的自律意识。